1、炸药高昌雷管箱是爆破器材使用现场用以存放雷管和零散(非整包))炸药的设施。雷管和零散炸药应分别存放于不同的活动高昌雷管箱箱内。
2、作业期间,活动高昌雷管库由爆破员或安全员保管或监管。存放炸药和导火索的高昌雷管箱的尺寸以大于一包炸药的尺寸为宜,存放雷管的作业保管箱以置放一盒火雷管或20发非电导爆管的大小为宜。雷管箱的材质应采用铝合金、铜、木头等抗静电材料。
3、炸药雷管箱应放置在露天无设施存放爆破器材使用现场附近,可以露天存放当天使用的整箱整包的炸药,但应有防雨、防晒且保持通风的简单措施。
4、炸药周围应设立警戒标志,并由安全员监管,严禁非作业人员接近。对于爆破器材用星较大,当天装药难以完成,确需在使用现场存放爆破器材过夜的,必须报县级公安机关危险物品管理部门同意后,方可存放。
5、存放场地应选择在安全的地方,炸药堆与置放雷管的活动雷管箱的间距应大于25米,炸药堆附近应清除杂草、杂物,严禁烟火。炸药堆外部应覆盖防静电的物品或搭简易帐篷,并必须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,落实足够的监管人员,实现不间断看守。